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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群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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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4月8日,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的通知》,相比2010年的不予免税清单,新通知在多方面进行了调整:

1、全面实施负面清单管理,除负面清单所列商品外,边民均可通过互市贸易方式进口;

2、改变农产品的免税额度计算方式,大幅减少免税额度。如小麦、稻谷、大米等,从每人每日50公斤以内免税,变为每人每年100公斤以内免税;

3、移除了电视机、摄像机、洗衣机、电冰箱等常见的家用电器;

4、增加了几类商品,包括电子烟、平板电脑、智能手机等新的科技产品,可可粉及含可可的食品,混合橡胶和复合橡胶,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