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介绍

陈群武

陈群武

联系我们

  • 姓名:陈群武
  • 电话:13600007161(微信同号)
  • 邮箱:13600007161@139.com
  • 证号:14401201810070185
  • 律所: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
  • 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(广州东塔)10、11、29层
您当前的位置: 广州海关律师 > 律师文集 > 海关发布 >正文

说好两条烟,搬来一座山

时间:2024-05-24 13:05:59

分享到:0

 近日,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旅检关员在对入境航班执行监管任务时,发现一名选走绿色无申报通道的旅客携带行李过机图像异常。经开箱查验,关员在其手提和托运行李中查获携带进境卷烟3.78万支,另有未申报加热不燃烧卷烟800支、化妆品37件。

海关提醒:根据海关规定,烟酒属于限制进出境物品。香港、澳门地区居民及因私往来香港、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,可以免税携带入境香烟200支,或雪茄50支,或烟丝250克;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1瓶(0.75升以下)。其他旅客可以免税携带入境香烟400支,或雪茄100支,或烟丝500克;酒精饮料限2瓶(1.5升以下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