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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群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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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根据《刑法》一百五十六条规定: 与走私罪犯通谋,为其提供贷款、资金、账号、发票、证明,或者为其提供运输、保管、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,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。

为走私罪犯提供帮助,符合共同犯罪构成要件,以走私罪论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