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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群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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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

违法情形

适用法律依据

情节认定和量罚幅度

 

 

 

从重处罚

一般处罚

从轻处罚

减轻处罚

1

应当受入境检疫的船舶,不悬挂检疫信号。

【行政法规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》

第一百零九条 《国境卫生检疫法》和本细则所规定的应当受行政处罚的行为是指:

(一)应当受入境检疫的船舶,不悬挂检疫信号的;

第一百一十条 具有本细则第一百零九条所列第(一)至第(五)项行为的,处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;

符合裁量基准中有关从重情节规定,或者在检疫传染病暴发、流行期间,属于具有从重情节,处2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。

处15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罚款。

符合裁量基准中有关从轻情节规定的,属于具有从轻情节,处100元以上不满1500元罚款。

符合裁量基准中有关减轻情节规定的,属于具有减轻情节,处警告。

2

入境、出境的交通工具,在入境检疫之前或者在出境检疫之后,擅自上下人员,装卸行李、货物、邮包等物品。

【行政法规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》

第一百零九条 《国境卫生检疫法》和本细则所规定的应当受行政处罚的行为是指:

(二)入境、出境的交通工具,在入境检疫之前或者在出境检疫之后,擅自上下人员,装卸行李、货物、邮包等物品的;

第一百一十条 具有本细则第一百零九条所列第(一)至第(五)项行为的,处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;

符合裁量基准中有关从重情节规定,或者在检疫传染病暴发、流行期间,属于具有从重情节,处2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。

处15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罚款。

符合裁量基准中有关从轻情节规定的,属于具有从轻情节,处100元以上不满1500元罚款。

符合裁量基准中有关减轻情节规定的,属于具有减轻情节,处警告。

3

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,拒不接受卫生处理。

【行政法规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》

第一百零九条 《国境卫生检疫法》和本细则所规定的应当受行政处罚的行为是指:

  (三)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,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;

第一百一十条 具有本细则第一百零九条所列第(一)至第(五)项行为的,处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;

符合裁量基准中有关从重情节规定,或者在检疫传染病暴发、流行期间,属于具有从重情节,处2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。

处15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罚款。

符合裁量基准中有关从轻情节规定的,属于具有从轻情节,处100元以上不满1500元罚款。

符合裁量基准中有关减轻情节规定的,属于具有减轻情节,处警告。

4

入境人员不如实申报疫情。

【行政法规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》

第一百零九条 《国境卫生检疫法》和本细则所规定的应当受行政处罚的行为是指:

(四)伪造或者涂改检疫单、证、不如实申报疫情的;

第一百一十条 具有本细则第一百零九条所列第(一)至第(五)项行为的,处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;

符合裁量基准中有关从重情节规定,或者在检疫传染病暴发、流行期间,属于具有从重情节,处2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。

处15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罚款。

符合裁量基准中有关从轻情节规定的,属于具有从轻情节,处100元以上不满1500元罚款。

符合裁量基准中有关减轻情节规定的,属于具有减轻情节,处警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