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某化妆品有限公司负责人走私普通货物案
时间:2024-05-24 13:05:01
2020年1月开始,深圳市某化妆品公司负责人向境外揽货人订购化妆品,再由该揽货人将货物运至某地交给通关团伙通过“蚂蚁搬家”方式偷运进境,货物进境后再交由该化妆品公司在境内销售牟利。
2020年10月21日,该负责人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刑事拘留,11月28日被执行逮捕。
团队律师介入后,从当事人在案件中的地位作用、偷逃税额入手,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争取到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,并签署《认罪认罚具结书》。审判阶段,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。